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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安镇人民政府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磋商公告
2024-11-20 16:20:24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动物疫病防控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兽医社会化服务发展,根据相关规定,我镇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购买兽医社会化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龙安镇兽医社会化服务采购项目

2. 服务范围:龙安镇行政区域内

3. 服务期限:2024年12月1日到2025年11月30日 

二、服务内容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 动物强制免疫工作,如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免疫注射。

2. 协助建立和完善养殖档案,记录动物的免疫、诊疗等信息。

3. 配合开展动物疫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工作。

4. 病死动物的无害化处理指导与协助。

5. 提供养殖技术咨询和指导服务。

6. 协助开展动物检疫相关工作。

7. 承担与动物防疫相关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8.协助完成县、镇安排的其他畜牧兽医方面的工作。

三、承接主体资格要求

1. 依法在工商管理或行业主管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等,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备履行兽医社会化服务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拥有一定数量的兽医专业技术人员,其应具备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或从业经验。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新办证的企业可以不提供)。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新办证的企业可以不提供)。

6. 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相关事项

1.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0日到11月25日

2. 报名地点:龙安镇农业农村发展中心

3. 报名材料:

- 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 相关兽医专业技术人员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材料。

- 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工作流程、人员配备、质量保障措施等。

- 反映承接主体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

4. 报名截止后,我镇将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进行实地考察。对符合条件的承接主体,将通知其参加后续的评审环节。

五、评审及确定方式

我镇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组织评审小组对符合资格的承接主体进行评审。评审内容主要包括服务方案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承接主体的资质、信誉、业绩、人员配备等方面。根据评审结果,确定拟承接服务的单位,并进行公示。

六、其他事项

1. 具体服务要求、合同条款等内容将在后续协商和签订合同时明确。

2. 承接主体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服务工作,接受我镇及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3. 本公告在有关媒体及龙安镇公示栏上进行公示,相关信息如有变更,将进行通知,请各潜在承接主体及时关注。

4.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德方 联系电话18087026083

    林科全 联系电话15012252555

 

龙安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19日

编辑:赵浚

审核:王堂新

来源:彝良县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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