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及《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有关规定,为使广大市民进一步熟悉防空警报信号,不断提高国防观念和增强防空意识,县人民政府定于2024年9月18日在县城区开展防空警报试鸣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鸣时间
正式试鸣时间:2024年9月18日上午10时00分至10时9分。
二、试鸣范围
彝良县城区。
三、防空警报音响信号规定
(一)防空袭预先警报信号。鸣36秒,停24秒,反复3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二)防空袭紧急警报信号。鸣6秒,停6秒,反复15遍为一个周期,时间为3分钟。
(三)防空袭解除警报信号。连续长鸣一声,时间3分钟。
四、注意事项
(一)此次开展的防空警报试鸣活动,是依法组织的人民防空警报试鸣演练,不影响工作、生产、学习、生活、营业的正常秩序,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支持,保证试鸣期间社会稳定,秩序正常。
(二)试鸣期间,请各机关、学校、群团组织加强宣传引导,特别是县城区学校要提前告知全校师生,配合做好防空警报试鸣,以免造成恐慌,发生混乱,出现踩踏事故。
(三)防空警报试鸣期间,任何人不得乘防空警报试鸣之机造谣滋事或扰乱社会秩序,违者依法从重从严查处,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公告
彝良县人民政府
2024年9月13日
编辑:赵浚
审核:王堂新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