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彝良县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6名人员有关问题通报如下:
刘永勇,中共党员,彝良县两河镇人民政府副镇长,2023年5月13日23时14分,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赵贵荣,中共党员,彝良县树林乡树林村医生,2023年6月4日08时35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张广立,中共党员,彝良县发界街道团结社区居民,2023年6月5日01时07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史明刚,中共党员,彝良县洛泽河镇雄块村青岗组村民,2023年6月13日19时40分,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王安华,中共党员,彝良县洛泽河镇发路村炉房组村民,2023年7月2日09时50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王富荣,中共党员,彝良县荞山镇候街村青苗组村民小组长,2023年7月2日11时25分,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提供线索,予以监督。
中共彝良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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